
肉类制品禁止带入境:香肠、腊肉都算吗?
一、法律规定:肉类制品禁止入境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(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〔2021〕470号)中“动物及动物产品类”第1项明确规定:“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”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。
二、为啥禁带?藏着疫病风险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规定“防止动物传染病、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、虫、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、传出国境,保护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”。
肉类制品易携带如口蹄疫、非洲猪瘟等动物传染病病毒;寄生虫卵等病原体,一旦传入会威胁国内养殖业安全,甚至引发公共卫生风险。
三、面对肉类制品,这样做才合规
1
事前:不买、不带、不邮寄
入境前,通过“海关总署官网”等官方渠道查询《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明确“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”属禁带品,不从境外(含机场免税店、境外超市)购买肉类制品,避免“不知情”违规。
2
事中:不确定就申报,不隐瞒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》第九条:
进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:
携带禁止进境物品的;
携带限制进境物品超过限额、限量要求或者应当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;
携带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;
在通过海关实施“红绿通道”申报模式的地点进出境时,存在上述情形或不明海关规定、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,应当选择“红色通道”。其他进出境人员,可以选择“绿色通道”。
3
事后:配合海关工作人员处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十二条规定:“海关依法执行职务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,并予以配合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。”若不慎携带肉类制品,被海关查验发现,需按海关要求配合处理,法律要求旅客对海关检疫职责的“配合义务”,不得拒绝查验处理。
※ 本文来源:中国海关传媒



本文内容来源于已标注的公开渠道,仅作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用户应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,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司处理。